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汉中南郑法院:千里追付赡养费 当场履行护权益

0次浏览     发布时间:2025-04-15 18:48:00    

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,更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义务。然而,邓某某却因家庭矛盾,长期拒不履行赡养义务。近日,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远赴杭州,对这名“老赖”展开跨省追击,用法律利剑维护了司法权威和老年人的合法权益。

邓某某因家庭矛盾长期拒绝履行赡养义务,经法院判决,其应每月向父母支付700元赡养费。然而判决生效后,邓某某不仅拒不履行,还玩起了“躲猫猫”。立案后,执行法官发现邓某某再次“失联”,名下也无财产可供执行,案件陷入僵局。经赴村委会调查,邓某某父母生活困难,身体状况很差,经过多次走访,得知一条关键线索:邓某某夫妇在杭州某面馆打工,工资由其妻子代领。获此信息后,南郑法院立即组建专案组,制定周密的跨省执行方案。

抵达杭州后,执行干警第一时间与当地法院取得联系,建立联动机制。在摸清邓某某的工作地点及活动规律后,干警们制定了周密的执行方案,分头在面馆前后门蹲守。当邓某某发现执行干警试图从后门逃离时,被守候多时的干警当场拦截。

面对执行干警,邓某某态度强硬,坚称自己“无收入、无财产”,拒不履行义务。执行干警耐心释法明理,一方面强调“百善孝为先”的传统道德,另一方面严肃告知其法律后果,若查实其有收入却转移财产,可能构成“拒执罪”面临刑事处罚。现场通过面馆老板核实,邓某某与妻子共同务工,工资均汇入其妻子账户,属于典型的“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”。在确凿证据和法律威慑下,邓某某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,想到自己可能涉嫌犯罪,当场就表示由于自己的无知差点酿成大错,已经认识到错误,当场将拖欠的赡养费全额转账至法院账户,并接受5000元罚款处罚。至此,该起案件执行完毕。

南郑法院执行局长张超表示,将持续加大执行力度,特别是对涉民生案件,将采取更严厉的措施,确保判决不打白条。在此提醒广大群众:孝敬父母不仅是道德要求,更是法律义务,切勿因小失大,触碰法律红线。同时也呼吁“履行生效裁判是公民法定义务,主动履行法院裁判,既守法治底线,更显诚信品格”。



作者| 樊庆 胡琪雯

编辑| 李娟

责编| 翟力强

主编| 姚启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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