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次浏览 发布时间:2025-04-10 16:58:00
酒泉市委网信办2025年人才引进公告
为深入实施人才赋能工程和人才强市战略,持续打响“才聚酒泉·筑梦飞天”招才引智攻坚战,为全市网信事业发展注入新动能,中共酒泉市委网信办面向全国公开引进1名高层次专业人才,具体事项公告如下:
岗位需求:酒泉市网络应急指挥中心专业技术岗1名。
引进对象: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。
资格条件:
(一)基本条件
1.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遵守宪法和法律,政治立场坚定、政治素质过硬,坚定拥护“两个确立”,坚决做到“两个维护”。
2.具有良好的品行,服从工作分配,遵守用人单位工作纪律。
3.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,符合聘用体检标准。
4.引进人员须取得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(毕业证和学位证)。
5.年龄为18周岁以上、35周岁及以下(1989年4月以后出生),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(1984年4月以后出生)。
6.在国(境)外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,毕业院校排名须在2025年QS排名前500名以内,且所学专业与岗位设置专业一致。
7.符合引进岗位的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。
(二)专业条件
新闻传播学(0503)、计算机科学与技术(0812)、软件工程(0835)、网络空间安全(0839)、电子信息(0854)
(三)有下列情况之一的,不予引进
1.现役军人、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、未满最低服务工作年限人员。
2.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,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。
3.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。
4.被开除公职的。
5.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。
6.在各级公务员、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。
7.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。
8.人事(学籍)档案审核中发现影响引进情形的。
9.参加2024-2025年酒泉市高层次人才、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,已被确定为拟引进对象的。
10.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、引进的其他情形的。
引进程序:
(一)报名
通过网络报名方式进行,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。
2025年3月31日9:00至4月15日18:00可通过手机移动客户端和电脑PC端两种方式进行网上报名。
①手机移动客户端:请在微信中搜索“酒泉人才”微信小程序或扫描下方小程序二维码,进入小程序后点击“人事考试”模块,选择对应公告进行报名。
②电脑PC端:在电脑浏览器地址栏中输入“https://www.jqrc.net”进入酒泉人才网,点击进入“人事考试”栏目并选择对应公告进行报名。
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:
(1)《酒泉市2025年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》(附件1)。
(2)《诚信承诺书》(附件3)。
(3)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(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复印件)。
(4)2025年毕业的应届生提供由就读高校出具的推荐证明、《就业协议书》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料扫描件、学籍在线验证报告(登录学信网查询后自行下载)。
(5)在国(境)外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需提供毕业证、学位证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资料。
(6)往届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、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(登录学信网查询后自行下载),中、高级职称人员须提供中、高级职称评聘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。
(7)甘肃“鼎立信”(http://cx.gscn.com.cn/)失信人查询记录。
(8)岗位简表中明确的其他资料。
所有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报名资料必须真实有效。
(二)资格审核
对报名人员资料进行资格初审,并由中共酒泉市委组织部、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岗位进行复审。已通过资格审核的,不允许改报其他岗位。未通过资格审核的,可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合适岗位。
(三)面试
面试采取结构化等方式进行,百分制考察评分。面试人员须携带《面试通知书》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。未在指定时间、地点参加面试的报名人员,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。
(四)确定引进对象
结合面试成绩择优确定拟引进人选和备选人选,提交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。研究通过后下发批复,进行后续环节。
(五)体检
体检标准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。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,体检不合格的,取消引进资格,备选人选递补进行体检。
(六)考察
主要对拟引进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、遵纪守法、道德品质、专业能力、在校(单位、社区)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。考察不合格的,取消引进资格,备选人选递补进行体检、考察。
(七)资格复审
在中共酒泉市委组织部、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对拟引进对象的人事档案、证件进行复审,与考察合并进行(2025年应届毕业生复审在正式毕业后进行)。资格复审不合格的,取消引进资格,备选人选递补进行体检、考察和资格复审。
(八)公示聘用
对考察和资格复审合格的拟引进对象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。公示期满无异议的,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,签订聘用合同,安排到岗工作。反映有影响引进情形并查实的,取消资格。
政策待遇
本次引进人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,享受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。经认定符合酒泉市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,兑现相应待遇。
联系人:李绵梁
联系电话:1510937754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