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次浏览 发布时间:2025-04-11 12:56:00
原本游泳、练瑜伽的上海阿姨
开电瓶车时不幸被撞伤残
如今不仅出不了门
连手也放不平!
但赔偿却遥遥无期?
事情还要从2023年夏天说起
当时68岁的顾阿姨
看望完93岁的母亲后
骑电瓶车回家
不料祸从天降
在家门口发生了意外
她被另一辆电动车撞倒在地
“下桥的时候,她追上我,撞了我后轮,把我人一下子撞倒,我的手当场反转过来。”
手上强烈的刺痛感,让顾阿姨当即觉得大事不妙。当天,顾阿姨被送医后进行了手术治疗,经鉴定,顾阿姨左手腕关节功能障碍构成十级伤残。
因为这起事故,顾阿姨的正常生活被彻底打乱了节奏,不仅手腕不灵活,不能自由转动,腿脚也在事故后变得不利索了。
顾阿姨说
原本她的生活很丰富
经常游泳、练瑜伽
如今出不了门
连药片都握不稳
“整个人完全变了,就像被抽走了精气神。”
撞伤顾阿姨的
是网约兼职保洁员彭女士
不过,对于这场事故
彭女士却有另一番说辞:
“上午做了好几家,午饭还没吃就赶着去拿物料,我骑得很快,一直走左边超车,前面有个阿姨,她也骑得很快,她不想撞到前面的人,就把车子突然往我这边拐,我这才撞到她的车尾了。”
对于这起交通事故,双方各执一词,顾阿姨说自己是被撞方,自然是无辜的。彭女士却说,顾阿姨突然偏移路线,也有错。
由于事发路段监控被遮挡,事后彭女士又不配合交警部门调查,因此,交警部门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证明,但对于事故责任没有进行认定。
顾阿姨找彭女士和她工作的平台索赔,都吃了闭门羹,无奈之下,只能起诉到法院,要求彭女士及她所在的平台共同赔偿医疗费、残疾赔偿金等17万余元。
焦点一:交通事故责任谁担?
法院经过审理
首先对这起交通事故做了认定
法院认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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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,非机动车超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越车辆行驶,要充分观察周边情况,并与被超越非机动车保持安全距离。因此,不断超车的保洁阿姨彭女士应当承担全责。
焦点二:17多万的赔偿费谁来赔?
事故责任有了认定
“赔偿费用谁来赔?
平台要不要承担用人单位责任?”
成了另一个争议焦点
法庭上
提供保洁服务的平台
直接否认“三连”:
●平台只提供信息服务,和保洁员是新型互联网平台服务合作关系,没有劳动关系、雇佣关系。
●领取保洁物资是自愿行为,并非强制工作内容。
●事故发生在午休时段,不属于工作时间。
面对平台全盘否认的态度,彭女士很气愤:“明明每天被平台考核监督,现在却说我不是他们的员工?”
彭女士于是拿出了“工作群”的聊天记录、劳务费转账记录等截图,证明自己受到了平台很强的控制和管理。
那么
保洁员结束订单后去领物资
这段时间属于工作时段吗?
网络家政服务平台
要承担用人单位责任吗?
法院经审理认为,领物资行为与保洁服务有密切联系,平台也是受益方,因此,应当认定为执行工作任务。
普陀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郭浩龙表示,无论是接单服务质量,还是其他方面,平台日常都对保洁员有较强的管理、监督和支配,因此,用人单位应当承担替代责任。
最终,普陀区人民法院判决,由平台赔付顾阿姨17万余元。
不过,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: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,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。也就是说,后续平台可以向彭女士追偿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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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新闻坊综合案件聚焦(记者:潘文婷)
编辑:李丽洁